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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同心县三任书记受党纪政纪处分

1999-10-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庄电一 我有话说

本报银川10月11日电还在中学上学就转成了国家干部,没上一天班就已领了上万元工资,这是发生在全国闻名的贫困县宁夏同心县的怪事。制造这一奇闻的是曾先后在那里担任过县委书记的马勇、丁玲、肖金玉及有关人员。今天,宁夏纪委、监察厅对同心县非法、违规录用干部案件作出通报。宁夏纪委常委兼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魏康宁向新闻界通报了查处结果。

现已查明,同心县在1991年至1998年间非法违规录用干部357人。其中盖假公章、伪造干部身份的140人,经自治区劳动人事部门审批录用64人,经原银南地区劳动人事部门审批录用153人。在区、地两级违规审批录用的217名干部中,有在校学生18人、农民4人、企业工人39人,党政机关工勤人员156人。其中包括曾先后在同心县担任过县委书记的马勇、丁玲、肖金玉三人的9个子女、亲属。1996年,马勇正在宁夏电大成人班上学的长子通过同心县劳人局局长转了干,1997年7月一毕业就调到县委组织部工作。而马勇的次子则在上高中二年级时就被招工到县就业局,一年后又办了转干手续,又过了一年,他便成了县劳人局的干部。马勇的长女早在1992年就转了干,次女1995年5月通过关系转干却将转干时间提前到1994年9月。马勇长子、次子、次女在没有上班的情况下就领取工资23514元。比起马勇来,丁玲也不逊色。1993年3月,他通过关系为长女转了干,第三年其长女便到县法院工作。而他的次女初中毕业被招工后继续求学,没上过班就领了16571元工资,而他的侄女还在初中上学时就被招聘为县计生委干部,没上班也领到13638元工资。肖金玉则早在1991年通过关系将当工人的长子转了干。1995年8月,已出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的肖金玉又通过关系将次子转干并调入县公安局工作。

自己身上不干净,就很难有效履行职责,对别人实行有效监督。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认为,马勇、丁玲、肖金玉三人对同心县非法、违规招工、转干都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耐人寻味的是,就是这样三个人,都先后被提拔到银川担任了厅局级领导干部:马勇当上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丁玲出任自治区农建委副主任,肖金玉则变成自治区高级法院纪检组组长。

魏康宁说:“同心县非法、违规录用干部数量大、时间长、涉及干部多,但问题发现迟。这说明我们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决定并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撤销上述人员行政职务,给马勇、丁玲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肖金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马勇、丁玲子女没上班期间领取的工资,上缴自治区财政。对于非法、违规调入的人员彻底清理。

有关人员透露:同心一案已收回非法领取的工资336813元。有关部门还查明:在此案中盖有伪造公章的有140人,伪造印章共16种,其中伪造自治区劳人厅印章67人,伪造银南地区劳人处印章73人。公安机关对涉嫌私刻公章、买卖《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的犯罪嫌疑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理,其中依法逮捕5人,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3人。有关部门对此案其他涉案人员正抓紧调查处理。

魏康宁在通报会上说,此案是人事干部工作腐败问题的突出反映。丁玲、马勇、肖金玉三人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理所应当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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